| 为做好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主要活动及场所的票证管理,确保中博会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票证种类 (一) 证件:分为贵宾证、嘉宾证、代表证、参展证、工作证、记者证、展场工勤人员证、布/撤展证、车辆通行证等。其中,车辆通行证又分为若干种。 (二) 请柬和门票:供欢迎晚宴、焰火晚会、开幕式、万商西进高峰论坛、文艺晚会等活动使用。 二、 证件使用对象 (一) 贵宾证:供国内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国外政府副部长以上官员、外国驻中国大使、世界500强区域总裁及中国500强企业副总裁以上高管人员、两院院士使用。 (二)嘉宾证:组委会成员单位代表团团长、境外来宾使用。 (三)代表证:其他来宾使用。 (四)参展证:供参展单位展位工作人员使用。 (五)工作证 1、红色工作证:供组委会各工作机构、保障协调部门各组副组长以上领导、国家各部委及各省(市)代表团会务工作主要负责人和贵宾陪同人员使用。 2、黄色工作证:组委会各工作机构及保障协调部门一般工作人员使用。 3、白色工作证:志愿者使用。 (六) 记者证: 1、红色记者证:中央及中部六省主要媒体记者(每省限4人以内),需持证人照片及相关信息。 2、绿色记者证:其他新闻媒体记者,需持证人照片及相关信息。 (七)展场工勤人员证:供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服务大会的人员使用。 (八)布/撤展证:供参展单位布、撤展时施工人员使用,在中博会会期无效。 (九)车辆通行证 1、通用证 (1)红色车辆通行证供重要领导使用,可进场馆停车。 (2)蓝色车辆通行证供重要来宾、组委会、各成员单位代表团及组委会领导使用(停车情况待定)。 (3)黄色车辆通行证供各成员单位代表团、客商团组、境内外展商和组委会各工作机构的保障车辆使用,不能进场馆停车。
2、专用证 用于欢迎晚宴、焰火晚会、开幕式、文艺晚会等活动。 三、 证件分配原则 1、参展证、布/撤展证每个展位(9平方米)4个。 2、车辆通行证按照交管部门核定的车数及参会人员情况配发给省团和其他组团单位。 四、 票证申领 (一)申报:贵宾证、嘉宾证、代表证由邀商接待部礼宾组负责证件申报数量统计和审定;参展证、展场工勤人员证、布/撤展证由展览部展馆组负责证件申报数量统计和审定。 贵宾证、嘉宾证、代表证、参展证通过“中博会工作管理平台” http://58.49.109.179/chinafair2004/zhongbo/index.aspx 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 (二)领取:记者证由综合部负责收集照片及相关资料,交票证组统一印制,并指派专人领取分发到个人;展场工勤人员证、布/撤展证由展览部展馆组负责领取;除此之外,其他票证经邀商接待部核定,以省团和其他团组为单位领取。领取票证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票证申领单于4月15日之前到邀商接待部票证组办领。 五、票证管理原则 (一)会议期间的票证由礼宾部票证组统一设计、制作、分发和管理。 (二)证件仅限持证人使用,不得转借、变卖、涂改。对持非本人证件入馆的人员,大会安全保卫部门将没收其证件,同时追究原持证人责任。 (三)持证人证件丢失应及时报告所在代表团,并凭代表团或组团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证件组补办。 (四)参加开幕式等活动需持大会有效证件和请柬或入场券方可入场。 (五)各执勤干警、保安员要严格按照各种证件使用办法认真进行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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